2013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2013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组成部分。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体育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
三、成绩评定方法
(一)考试分值与考试办法和结构
根据《2013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与文化分作为高中录取的总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个部分组成。必测项目4个,选测项目1个,共5项。每名考生应参加5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8分,合计40分。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和时间
1.必测项目:50米跑、掷实心球(2㎏)、立定跳远和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2.选测项目: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分钟足球脚背颠球、篮球运球、游泳。
学生在选测项目中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2013年东台市中考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4日-25日进行。
(三)考试评定标准
按盐城市教育局制定的《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分标准》执行(附件1)。
(四)考试成绩记载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必测项目分值和选测项目分值合计计算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填入《东台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附件5)。
(五)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 因残疾或重大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需具有伤残证书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学校签署意见,报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凡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报名前在学校显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 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由局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凡已参加考试并有成绩记载者,不得参加补考。
(六)免缓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 因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现场考试满分40分计算。
(1)残疾考生(指身残、侏儒症等)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批准后按满分40分计入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省辖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患重大疾病的考生(指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审核批准后按满分40分计入考生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住院治疗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考条件的优秀运动员,经审核批准后按满分40分计入考生升学成绩。
2.因意外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和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补考的缓考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总分的70%(即28分)计入升学成绩。
(七)关于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升学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生的体育考试
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升学的应届毕业生作为零报生,所有零报生4月8日至12日先到我局普教科确认报考资格,获得东台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的中考档案号后,再到我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
本市往届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四、考务工作
所有在我市报名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都必须先通过我局普教科中考资格认定并获得东台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的中考档案号。
1. 4月1日前,下发《2013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4月8日召开体育中考考务会,下发《准考证》(成绩卡)。
2. 4月9—12日,各学校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零报考生到体卫艺科报名;往届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
3. 4月18-19日,各学校按市招办下发的考生中考档案号顺序(男、女生分册由小号到大号),上报学校自测成绩汇总表(电子稿和文字稿)到体卫艺科。同时,免、缓考学生的审批表,经体卫艺科核定报名人数后到局规财科交费。
4. 4月20-21日,各校准备测试场地、器材和有关表册,按照考生报名情况,组织填写体育考试准考证,贴好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并根据性别及考生选测项目进行分组和编号(每12人一组),完成后由学校封存。
5. 4月24—25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如遇大雨天气,相应顺延。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卡封存带局,成绩登录后存局备查。
6. 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局文件《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规定,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按每生9元标准收缴局规财科。
7. 5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缓考考生体育考试的统一补考,地点设在体育中心。
8. 各考点的50米跑终点全程录像备查。
五、组织考试
1.各初中设置考点,组织本校学生进行体育考试,零报考生考试地点设在体育中心,场地、器材由各考点提供。
2.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考点具体要求:有5道以上50米跑道(地面必须平坦),立定跳远区(起跳板必须与沙石相平或塑胶平地上进行)2个、海绵垫2块,单杠1付,足球4只、足球垫球区3-4块,篮球4只、篮球场2块,投掷实心球场地3-4块,跳绳20根、跳绳区4块,皮尺4个(长短各两个)和其他学生自选项目所必备的器材及场地。
3.考试期间,市局将组织测试组分赴考点组织考试,各考点须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协助考试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体育考试时,各测试组裁判须当场向学生公布所测项目成绩,学生如果对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4.各学校应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考生考前的科学训练与指导,合理安排准备活动,全面做好考试准备。要严密组织,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考前体检制度,对某些特异体质等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要教育他们事前申报,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交通、运动损伤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和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各考点要密切配合,严肃考纪,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监控,坚决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对违纪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考试场地要确保全封闭、无干扰。凡没有能力设立考点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到市体育中心参加测试,且不得向学生另收费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桃
副组长:陈红兵 陈志文 马祝祥 曹本全 侯书圣 施晓彤
成 员:顾加宏 杨 林 季方成 王国华 范育新 田世杰
顾宝林 许 明 沈玉斌 曹 俊胡维友 施春贤
刘世芹 史忠平 韩惠进 朱跃进 王建树 陈宏生
各初中校长。
2.考点负责人及考试机构
各考点学校的校长为考点负责人,并组建体育考试机构。
3.有关要求
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需自行进行血压心肺等相应功能的考前体检,家长签署“同意参加体育考试”意见后,学校留存。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体育考试相关事宜和步骤,确保场地器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各考点要加强考前科学训练与指导,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并配备急救器材与药品,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4.考核表彰
本次体育考试结束后,市局将对组织有力,操作规范,自评认真,市测顺利,成绩较好的学校给予表彰。
附件:1.盐城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2.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
3.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4.东台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报名表
5.东台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成绩表
抄送:盐城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